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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高速公路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的通知

索引号: ZDDBG180879 发文字号: 陕交函〔2011〕135号
发布机构: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关于成立高速公路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的通知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1-03-19

厅直各单位:
 为做好高速公路建设筹融资工作,加强高速公路招商引资管理,经研究决定,成立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招商引资领导小组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一、组织机构
 组  长:魏培斌  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
 副组长:李峥嵘  厅总会计师
 成  员:黄会奇  厅办公室主任
         张红书  厅人事处处长
         姚  军  厅政策法规处处长
         王根林  厅综合规划处处长
         刘世健  厅财务与收费管理处处长
         薛生高  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处长
         陈登洲  驻厅监察室主任
 刘连昌  厅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障协调办公室主任
 靳宏利  省高速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
 杨育生  省交通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
 南浩林  厅外资办主任
 王东耀  宝汉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
 领导小组下设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招商引资办公室(以下简称厅引资办),为临时机构,暂时设在厅财务处。
 厅引资办主任:刘世健(兼)
 厅引资办设专职副主任1名,人员另行确定。工作人员从省高速集团、省交通集团、宝汉公司抽调充实。
 二、工作职责
 (一)厅高速公路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工作职责:领导厅系统高速公路招商引资工作,检查各单位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,决定招商引资方式,研究招商引资具体问题,审定项目招商引资成果。
 (二)厅引资办工作职责: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;负责高速公路招商引资工作,制定高速公路招商引资有关规定、程序和办法,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查、报批。
 三、其他事项
 省高速集团、省交通集团、厅外资办、宝汉公司要落实专人,配合厅引资办做好本单位招商项目有关工作。
 招商引资项目除招商引资合同约定外,其他管理程序不变。厅机关各处室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高速公路招商引资配合工作。

 

二○一一年三月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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